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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纸质文献保护工作规则
2017-11-23 12:12   审核人:

1、防火、防盗。每日下班前关闭电源,水源,节假日关闭总电闸。

2、各借阅室钥匙由专人保管,未经部主任同意不能私自将钥匙转交他人。

3、夏季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4、定期清理卫生,保持书架干净、整洁,图书无积尘。

5、做好防潮、防晒、防虫蛀鼠咬工作。书架摆放要与窗户保持一定距离,必要时可安装窗帘遮挡阳光,避免阳光照射,使图书干燥变脆。书架摆放应远离暖气和水源,避免受热干燥和水淹。

6、为避免图书丢失,随时检查本室图书监测仪、计算机、条形码阅读器、不间断电源及各种设备的使用情况,认真维护,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每日还回的图书,必须经过磁条检测仪的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上架归位,不合格者,立即补贴磁条。

8、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经常巡视,防止图书丢失。

9、条形码损坏的图书、计算机不能识别的图书不外借,并及时送采编部处理。

10、破损图书工作人员应及时修补,修补后方可外借。

11、各借阅室要配合典藏人员及时进行图书的清点、剔旧工作。

12、各借阅室要定期清点图书,查明图书遗失情况,上报馆领导处理。

13、古籍图书的保护,严格遵照执行国家有关古籍图书的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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