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捐赠文献总则
1、校图书馆热忱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我馆捐赠图书、期刊及光盘。
2、由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谢函,但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我馆将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
3、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4、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5、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以及今后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二、接收捐赠文献管理方式
凡符合以下标准的图书、期刊、光盘将被纳入馆藏并进入流通:
1、国家正式出版物。
2、所赠图书、期刊、光盘的物理状况良好, 没有严重残破污损、装帧不缺页,期刊应为某一年连续或某几年连续完整,光盘应该配套,无损坏。
3、适合本校教学、科研、师生阅读的需要,具有一定的参考利用价值;无反动、黄色等不健康内容。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复本以5册为宜。
5、建立捐赠图书、期刊、光盘台账,台账上标明捐赠者、捐赠时间、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作者等信息。同时经采编部、期刊部、技术部加工后进入本馆机读目录数据库,在书的扉页加盖“捐赠”印章,标明捐赠人姓名、国籍、单位、捐赠时间等信息。
6、分配至相应借阅室、阅览室,正常流通。
凡属以下类别的图书、期刊、光盘将被纳入馆藏但不进入流通:
1)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2)破损、内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内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
3)不成套的图书、期刊、光盘。
4)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期刊、光盘。
5)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期刊光盘。
6)建立捐赠图书、期刊、光盘台账,台账上标明捐赠者、捐赠时间、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作者等信息。在书的扉页加盖“捐赠”印章,标明捐赠人姓名、国籍、单位、捐赠时间等信息。
7)分配至相应借阅室、阅览室。
三、捐赠方式
1、捐赠者可将图书、期刊、光盘直接送(邮寄) 到图书办公室公室。
2、对于入藏的图书由办公室出具校图书馆印制的证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