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馆长信箱
 首页  图书馆简介  读者指南  读者服务  特色服务  数字资源  馆藏检索 
 
规章制度
本馆概况
规章制度
馆藏分布
开放时间
读者培训
读者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读者指南>>规章制度>>正文
赠书管理办法
2017-11-23 12:03   审核人:

一、接受捐赠文献总则

1、校图书馆热忱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我馆捐赠图书、期刊及光盘。

2、由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谢函,但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我馆将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

3、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4、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5、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以及今后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二、接收捐赠文献管理方式

凡符合以下标准的图书、期刊、光盘将被纳入馆藏并进入流通:

1、国家正式出版物。

2、所赠图书、期刊、光盘的物理状况良好, 没有严重残破污损、装帧不缺页,期刊应为某一年连续或某几年连续完整,光盘应该配套,无损坏。

3、适合本校教学、科研、师生阅读的需要,具有一定的参考利用价值;无反动、黄色等不健康内容。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复本以5册为宜。

5、建立捐赠图书、期刊、光盘台账,台账上标明捐赠者、捐赠时间、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作者等信息。同时经采编部、期刊部、技术部加工后进入本馆机读目录数据库,在书的扉页加盖“捐赠”印章,标明捐赠人姓名、国籍、单位、捐赠时间等信息。

6、分配至相应借阅室、阅览室,正常流通。

凡属以下类别的图书、期刊、光盘将被纳入馆藏但不进入流通:

1)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2)破损、内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内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

3)不成套的图书、期刊、光盘。

4)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期刊、光盘。

5)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期刊光盘。

6)建立捐赠图书、期刊、光盘台账,台账上标明捐赠者、捐赠时间、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作者等信息。在书的扉页加盖“捐赠”印章,标明捐赠人姓名、国籍、单位、捐赠时间等信息。

7)分配至相应借阅室、阅览室。

三、捐赠方式

1、捐赠者可将图书、期刊、光盘直接送(邮寄) 到图书办公室公室。

2、对于入藏的图书由办公室出具校图书馆印制的证书凭证。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锦州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图书馆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邮编:1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