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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统计工作制度
2017-11-23 11:51   审核人:

为了全面了解图书馆工作的各种情况,向领导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系统的数据资料,分析本馆工作的成绩和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统计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人员情况、馆舍情况、家具情况、仪器情况等,每年统计一次,主要由办公室完成。

2)馆藏情况:包括①入藏各类文献的种、册、价,每学期统计一次。②剔旧图书的册数,每次剔旧后及时统计。③入库册数与各阅览室提书册数,每次入库和提书后及时统计。主要由采编部完成。

3)读者统计:包括读者总人数和结构,每日统计,每月汇总上报,由期刊部、阅览部、流通部完成。

4)借阅统计:包括①借(还)书册数,每月统计,每学期汇总上报。②赔书册数,每月统计,每学期汇总上报。③整架次数。主要由流通部完成。

5)信息服务统计:包括①课题服务数量、提供文献数量,每学期统计。②解答咨询条目,每学期统计。③用户登陆图书馆网站情况,每学期统计。④用户利用各数据库情况,每学期统计。主要由技术部完成。

6)考勤统计:包括①病事假;②公假,③迟到、早退、脱岗,每月统计一次,各部(室)统计,办公室汇总。

7)其它统计:包括①读者座谈会次数(各部门负责);②接待参观人次(办公室负责);③修补图书册数(采编部、流通部负责);④研究课题项目数、出版著作种数、发表文章篇数(办公室负责)。⑤办证人次、办理退馆人次(技术部负责)。

2、统计方法

1)积累、收集资料。办公室和各部门应随时记载业务活动,注意统计数据。

2)确定统计单位。如图书以册、期刊以合订本、录音带以盒。

3)填写统计表格。表格由办公室统一制订,馆务会审核后方可使用。

3、统计要求

1)统计人员应认真仔细,避免有误。

2)记载数据应反映实情,不得伪造。

3)各部门应按时将统计表格上交办公室公室。

4)办公室应根据学校、省高校图工委、各级图书馆学会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及时上报。

5)做好数据的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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