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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职工考核规定
2017-11-23 11:43   审核人:

为充分调动全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图书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考核。并作为今后干部任用、晋级、聘任上岗的依据。

1、考核内容:按各岗位职责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考核程序:个人须填写《锦州师专教职工考核表》,在部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最后由馆长办公会确定考核评定等级。出勤率未达到95%不能评优。

3、考核结果:考核等级根据本人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和学校的要求分别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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