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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工作人员学习、业务提高的规定
2017-11-23 11:42   审核人:

为适应图书馆的发展需要,图书馆原则上不再接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下人员,对现有工作人员将采取在职培训和鼓励、支持学习深造的办法,促进员工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提高。为了便于管理,现将在职人员继续学习、提高、深造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1、必须坚持工作需要和专业对口的原则。必须坚持以工作为主, 学习服从工作的原则。

2、必须是因工作需要或新技术、新方法推广使用。

3、学习人员向馆里提出书面申请, 经馆长办公会批准后, 报校人事处审批。

4、学习人员经费和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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