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馆长信箱
 首页  图书馆简介  读者指南  读者服务  特色服务  数字资源  馆藏检索 
 
规章制度
本馆概况
规章制度
馆藏分布
开放时间
读者培训
读者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读者指南>>规章制度>>正文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安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7-11-23 10:39   审核人:

(2011年度)

为了构建和谐校园、创建平安校园,进一步做好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图书馆的安全与稳定,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我馆实际,签订二O一一年度图书馆二级安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人

按照《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总则规定,各部室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综合治理二级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部室安全工作。

二、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

1、依据《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狠抓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保证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2、熟知《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相关内容,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能按照预案迅速做出反应。

3、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全体职工做到“四会”:会报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始火灾、会疏散和逃生。

4、加强门窗、水电、设备财产、家具等资产管理,做到谁使用谁负责,本部门内公用设施包干到人,责任人负责检查督促本部人员下班前自觉关闭门窗、水电和设备等。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网络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禁访问黄色、反动站点,做到政治上安全无事故。

6、部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少量汽油、香蕉水等物品,须经二级责任人同意后报办公室领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后,指定专人妥善管理,安全使用。

7、置于明显位置的消防器材,无异常情况不得随意搬动,通过培训要使本部门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8、经常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向馆里反映,做到迅速整改,以绝后患。

9、办公室对本馆的安全保卫﹙包括门卫、节假日值班、水电、设备及安全设施等﹚工作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部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馆领导和保卫处报告,并迅即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同时注意保护好现场。

11、部室安全作为一项硬指标列入二级责任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三、责任追究

对于因不负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二级安全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安全责任人:

部(室)安全二级责任人: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

二O 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锦州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图书馆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邮编:1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