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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催还办法
2017-11-23 10:23   审核人:

1、所有外借两星期或以上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图书馆可以随时催还。催还通知单上显示新的还书日期,借阅者接到催还通知后,应在三日内还书,收到通知而未按期归还者,将按逾期未还处理。

2、在有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图书馆将向持书读者发出催还通知:如果该书借出不到30天,通知提醒读者此书有人预约,应按时归还;如果该书借出已超过30天(学生读者的续借期内;教师读者的借期内),图书馆将向持书读者发出催还通知并调整其归还时间,还书日期提前到催还通知发出后的第8天。

3、被催还图书不可办理续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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