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馆长信箱
 首页  图书馆简介  读者指南  读者服务  特色服务  数字资源  馆藏检索 
 
规章制度
本馆概况
规章制度
馆藏分布
开放时间
读者培训
读者咨询
 
 
当前位置: 首页>>读者指南>>规章制度>>正文
办公室工作职责
2017-11-23 09:27   审核人:

办公室主要负责馆内行政事务、内外接待和安全卫生的检查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处理全馆日常行政工作;召集各种会议、布置会场,并做好会议记录。

2、协助馆长起草有关规章制度、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请示、报告等文件。

3、负责收发和处理公文函件;负责保管图书馆的各种业务档案;负责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管理馆内固定资产、设施、设备;负责印章管理;申报、购置各种设备及日常业务用品;搞好后勤保障、房产家具维修和设备维修。

5、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领取、管理和发放工作。

6、检查、督办馆内各项任务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汇报。

7、负责对全馆人员进行考勤、安排值班、各种考核、人员评聘等有关工作。8、组织落实安全、保卫、消防及清洁卫生工作。

9、会同工会做好职工福利工作,开展各种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10、负责对外接待、来访参观、读者来信等工作。协调馆内与校内外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11、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中各部门无法处理的读者与借阅部门之间的业务纠纷。

1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13、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锦州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图书馆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邮编:121000